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消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其他特别处理申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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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至2004年连续二年亏损,被作“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公司股票简称“*ST亚星”,2005年公司继续亏损,公司股票被作暂停上市处理。2006年度公司在获得扬州市政府给予的7000万元财政补贴的情况下,实现盈利2488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于200775恢复上市,由于2006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164万元,公司仍被作“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007年度,公司在经过一系列资产重组、经营重组和扭亏措施落实到位后,开始扭亏为盈。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07年公司实现利润928.8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99万元,与200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164万元相比,净利润增长6663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收入48367万元,比2006年增长2.16%,主营业务正常运营。

为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三节第13.3.5条规定,现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撤消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其他特别处理”。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00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