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此发表异议声明的除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自2008年4月16日至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书面函证大股东江苏亚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并经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确认,在可预见的两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截止目前,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未发生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为《上海证券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