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暨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08-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8年6月5日在扬州市广源丁山大酒店召开。公司董事9名,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董事李学勤先生已经辞职),实际参加董事6名,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于颖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朱德堂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和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魏洁先生主持,根据各位董事的书面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预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亚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推荐魏洁、金长山、徐粉云、刘竹金、韩勤、顾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除上述6名董事以外,另3名董事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亚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推荐于颖、于晖、陈留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于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晖先生、陈留平先生为本次新推荐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公司章程中原第五条“公司住所: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扬子江中路188号。邮政编码:225009”。修改为“公司住所:扬州市渡江南路41号。邮政编码:225001”。
 
三、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08年6月26日上午10:00
2、会议地点:扬州市广源丁山大酒店
3、会议审议事项:
3.1审议《公司董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3.2审议《公司监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3.3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3.4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3.5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3.6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4、出席会议人员
4.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2截止2008年6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以委托他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
5、登记办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07年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6、其他事项
6.1、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2、联系办法
公司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渡江南路41号      邮编:225001
联 系 人:陈劲松
联系电话:0514-82989118          传真:0514-87852329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六月五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对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8年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魏洁,男,45岁,研究生,历任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本公司副董事长;扬州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扬州亚星商用车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苏亚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扬州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扬州亚星商用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金长山,男,43岁,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电科技扬州宝军电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扬州机电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苏亚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扬州盛达特种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扬州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扬州亚星商用车有限公司董事。
3、徐粉云,男,44岁,大学本科,历任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底盘厂厂长、党支部书记;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扬子厂厂长、生产总监;苏州金龙公交车事业部负责人;本公司质量部总监、总裁助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4、刘竹金,男,33岁,大学本科,历任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办公室主任。现任江苏亚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扬州亚星商用车有限公司董事、扬州盛达特种车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5、韩勤,女,43岁,大学本科,历任扬州柴油机厂综合管理部部长、厂部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江苏亚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管理部经理、本公司董事。
6、顾勤,男,43岁,大学本科,历任扬州柴油机厂工艺科科长、技术中心副主任、主任,总工程师。现任扬州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7、于颖,女,47岁,大学本科,历任《财经时报》证券部主任、《证券市场周刊》主编、副社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8、于晖,男,38岁,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副庭长,现任北京市建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金融证券部负责人。
9、陈留平,男,50岁,研究生学历,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专家,江苏省总会计师协会理事,中国机械工业审计协会会长。历任江苏大学副教授,江苏大学审计处处长,现任江苏大学财经学院会计学教授。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于颖女士、于晖先生、陈留平先生为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六月五日